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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者应树立怎样的儿童观

教育者应树立正确的、科学的现代化儿童观。

1.儿童是人,具有与成年人一样的一切基本权利,具有独立的人格。学习和发展是儿童不可剥夺的权利。成年人应为儿童提供一切有利于生存、发展和学习的条件与机会。

2.儿童是一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整体”人,应尊重并满足儿童各种发展的需要。儿童身心各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谓完整的儿童是指全面发展和谐平衡的儿童,其发展是身体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和人格的整合性的发展。

3.儿童发展的个体差异

4.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在适当环境和教育的条件应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

5.儿童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积极主动的作用

6.男女平等,不同性别的儿童应享有均等的机会和相同的权益,受到平等对待

7.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8.儿童期有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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