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税收管理、政策执行、经济调控、执法监督、税务信息化等多个方面。其具体职责如下:

首先,负责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办法。这包括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其次,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这有助于确保税收计划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其三,根据地区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和分配税收收入计划,并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此外,通过运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同时,负责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确保税收收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此外,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情况,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保障税收法律的公正执行和纳税人权益的保护。

负责进出口税收、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促进国际税收合作和公平竞争。同时,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负责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确保税务系统的运营效率和财务安全。

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的税务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税务系统清廉高效,维护税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推动税收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同时,负责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和实施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负责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纳税人权益。

最后,执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税收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扩展资料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是主管淄博市国税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11个行政科室、3个事业单位和1个直属单位,下辖9个区县局(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和41个分局(所),现有国税干部1340人。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