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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费用列入开办费中,急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筹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 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涉及的费用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 筹措资本的费用:包括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 人员培训费:包括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职工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5. 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涉及企业资产的正常损耗或非正常损失。

6. 其他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包括:

1.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 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的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中外合资谈判时,外商洽谈业务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应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

4.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 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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