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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

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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