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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日是哪一天

每个月月底的最后一天就是盘点日。

一、确定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辅料、产成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出租开发产成品等仓库、各部门所保管物品。

(2)固定资产盘点: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装置设施、运输设备、寄放在外部的存货、办公用品、生产器具、仪器等。

(3)低值易耗品盘点:不列人固定资产而以费用报支的设备、办公用品、工具、器具、仪器等。

二、确定盘点方式及时间

年中盘点日一般为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具体盘点日期需要发生变更的,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

三、盘点准备工作

(1)财物经管部门和责任人将应盘点财物预先清理堆放准备妥当,备妥盘点用具,并由财务部门准备统一的盘点表格。

(2)各项财物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出、入库单等,利用一式两份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调整至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手续者,应予以说明。

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2)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内所有栏目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才有效,否则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监盘人指挥监督。

(4)点终了由各组盘点人员向监盘人报告经批准后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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