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职业大典分为几个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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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21:4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该大典分为八个大类,其编制工作始于1995年初,并于1999年初通过审定,同年5月正式颁布。《大典》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并得到了中央、国务院50多个部门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部分企业的近千名专家学者的支持。大典的编制工作历时四年,期间得到了广泛的专业支持和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不仅为职业分类提供了依据,还制定了职业技能标准,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职业能力。该大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职业分类工作的重要进展,有助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2010年,我国启动了各个行业的修订工作,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版大典不仅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还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分类体系,提升了职业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通过修订工作,新版大典对原有的职业分类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更加准确地反映了当前的职业状况。此外,新版大典还增加了新兴职业类别,如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领域的职业,以适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的需求。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及其修订版本为我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对于促进我国职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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