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什么时候变为2%

2010年2月1日。根据相关政策,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是从2010年2月1日就已经从原来的1.5%的税率更改为2%,财综98号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