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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例子,要约和要约邀请,很混乱

1.生活中的要约与要约邀请示例。

2.要约与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并不复杂。一旦要约被发出,它即具有法律效力,未履行缔约责任的情况可能导致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商店设定的价格是典型的要约邀请,直到顾客完成购买过程之前,交易并未正式成立。顾客取走商品但未支付款项时,合同尚未成立,顾客有权将商品放回货架。

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在于,要约通常表达了明确的订立合同意愿,并会详细说明货物价格、交易数量、质量及用途等信息。一旦收到对方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除非存在其他书面确认或履行要求。另一方面,如果收到的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则构成反要约,即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要约。而要约邀请则更像是一种邀请对话,它公布了一方愿意交易的商品或需求,但具体交易条件的讨论需要通过要约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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