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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判定死亡的标准

  死亡标准是脑死亡。在我国以“呼吸、心脏、脉搏均告停止,且瞳孔放大为自然人自然死亡的标准”。现代医学认为,代表人体生命的首要生理特征为呼吸功能,而主宰呼吸功能的中枢神经区域位于脑干。因此推荐将脑干死亡作为达到死亡临界点的标准呼吸停止了,可以靠呼吸机来维持;心脏停止了,还有起搏器。但脑死亡了不可恢复,它是大脑脑干的客观死亡。心脏可以继续跳动,呼吸可以维持,脑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国内外资料显示,没有一个诊断为脑死亡的患者能活过一个星期,植物人脑神经存在,可以吃东西,可以吞咽,呼吸心跳都正常,如果没有自主呼吸就是脑死亡。”

二、脑死亡是如何判定的

  (一)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

  (3)体感诱发电位14以上波形消失。

  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三、脑死亡和传统死亡诊断标准的区别是什么

  把脑死亡作为整体死亡的标准,意味着即使心跳仍然存在,依然可以在医学上被判定为个体生命已经死亡,因为脑死亡后不可逆转。

  传统的死亡标准与脑死亡标准比较:前者以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为死亡标准,更着重于人的生物性,比较容易被民众接受:但心肺死亡,并非会引起脑、肾、肝等组织和器官的很快死亡,尤其是人工器官移植技术和替代技术,还可以挽救心肺死亡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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