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23:48:18
辽宁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博士后流动站合格的出站人员。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
辽宁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经省人社厅核准,省卫生健康委组建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辽宁省卫生系列(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省直其他部门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卫生系列下设临床医学、临床医技、临床护理、药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学、医学管理学共7大类75个评审专业。卫生系列(中医)下设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中医护理、蒙医等5大类55个评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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