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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压部分工资作为培训费用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指的是专项培训(此费用数额比较大),不包括日常岗位需要的一般培训,因为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最少提取工资总额10%的教育经费作为日常培训使用,显然这笔费用不应该由劳动者负担;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3、计算违约金应该以离职时间为准,因为在此以前你和单位仍然存在着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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