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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历史沿革

江安县的沿革历史可以追溯到汉代,那时其区域属于江阳县地。到了东晋穆帝永和二年(346年),割江阳县地设置了汉江安县。随后,晋孝帝太元年间(376—396年),又割江阳县地建立了绵水县。在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从江阳、汉安两县各取一字,改名为江安,并隶属于泸州郡。

北宋乾德五年(967年),废除了绵水县,并将其合并入江安县。到了熙宁十年(1077年),县治所迁至武宁寨(今江安镇),直到清嘉庆七年(1802年)行道制前,江安一直隶属于泸州。后来,江安先后隶属川南永宁道、下川南道、泸州、永宁道、四川省。

民国24年(1935年),江安隶属于四川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江安成为宜宾专区、宜宾地区辖县。1949年12月5日解放后,江安先后隶属宜宾专区、宜宾地区、宜宾市。

1997年,江安县总面积为912平方千米,人口为50.4万。辖有9镇9乡,县政府驻地在江安镇,距宜宾市88千米。

2000年,江安县总人口为488,174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各镇乡人口分布如下:江安镇85,098人,红桥镇27,102人,桐梓镇36,006人,井口镇16,948人,怡乐镇26,891人,留耕镇22,756人,底蓬镇27,118人,万里镇3,260人,五矿镇15,156人,迎安镇26,523人,夕佳山镇17,541人,水清镇15,406人,大妙乡13,555人,铁清乡31,293人,四面山乡37,167人,蟠龙乡21,031人,阳春镇23,748人,仁和乡14,578人,大井镇26,997人。

2001年末,江安县总人口为534,416人,辖7乡、12镇、300个行政村、37个居委会,2046个村民小组。其中非农业人口为63,319人。

2001年底(估计时间),江安总面积为911.76平方千米,人口为532,160人,辖300个行政村。

江安镇面积为55.93平方千米,人口为51,476人。五矿镇面积为20.95平方千米,人口为17,638人。红桥镇面积为48.91平方千米,人口为31,627人。大井镇面积为65.67平方千米,人口为32,167人。万里镇面积为23.77平方千米,人口为3,509人。底蓬镇面积为55.11平方千米,人口为30,518人。大妙乡面积为31.09平方千米,人口为17,575人。仁和乡面积为87.56平方千米,人口为18,071人。夕佳山镇面积为32.58平方千米,人口为20,419人。留耕镇面积为47.09平方千米,人口为27,467人。蟠龙镇面积为45.21平方千米,人口为24,994人。怡乐镇面积为81.64平方千米,人口为33,297人。桐梓镇面积为60.2平方千米,人口为41,638人。阳春镇面积为47.99平方千米,人口为29,791人。铁清镇面积为52.66平方千米,人口为38,374人。迎安镇面积为42.22平方千米,人口为30,185人。四面山镇面积为64.54平方千米,人口为43,732人。井口镇面积为24.84平方千米,人口为22,052人。水清镇面积为23.8平方千米,人口为17,630人。

2004年,江安县辖15个镇(江安、红桥、井口、怡乐、留耕、底蓬、万里、五矿、桐梓、迎安、铁清、水清、大井、夕佳山、四面山)、4个乡(大妙、蟠龙、滥坝、仁和)。2005年,江安县辖15个镇、4个乡,包括江安镇、红桥镇、桐梓镇、井口镇、怡乐镇、留耕镇、底蓬镇、万里镇、五矿镇、迎安镇、夕佳山镇、水清镇、铁清镇、四面山镇、大井镇、大妙乡、蟠龙乡、阳春镇、仁和乡。

2006年6月5日,江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万里镇和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县管辖。

2009年11月17日,江安县滥坝乡更名为阳春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国务院职权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领导和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管理对外事务、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江安县的风土人情包括民间的传统龙灯,有火龙和彩龙两种。火龙有纸龙和草龙,纸龙以皮纸、喷以矾水、着以彩绘,草龙则用谷草扎成。火龙于正月十二日出龙,仅限于游街、朝庙,十三至十五日烧龙。彩龙一般五至七节,小巧玲珑,龙衣以布为之,由三人执持表演。春节时普遍流行于县城和乡村。旧时女角由男人扮演,称“幺姑”,另一人扮丑角,表演时“幺姑”翻弄手巾,腰枝扭动,丑角则手摇纸扇或上或下,围着“幺姑”逗弄打趣,名曰“逗车”。彩龙表演伴有锣鼓节奏,每舞一次,再唱车灯词一段。表演完毕,主人打发红包,有的烧茶烫酒招待。

扩展资料

江安县位于宜宾市东部,地跨北纬28°22′20″—28°56′45″,东经 104°57′40″-105°14′33″。县境南北最大纵距59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5. 5公里,乐界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南邻兴文县;西接南溪县、长宁县;北连自贡市富顺县。全县幅员面积910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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