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事局的机构和职能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7:37:20
负责起草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承办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团系统相关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承办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除公安、司法、科教文卫体部门外)的机构编制事项;承办市直事业单位(除公安、司法、科教文卫体部门外)的机构编制事项;承担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负责起草或审核机构编制政策、制度、规范性文件;负责承办单位的机构编制统计、信息、调研、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处理因机构分立、合并、撤销以及精简编制引起的人事争议、申诉信访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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