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01:48:04
在营改增之前,运费是可以计算抵扣7%的进项税额的,包括运费和建设基金,但是不包含装卸费和保险费。
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中规定,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这表明在营改增之后,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接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进一步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了所有普通运费发票(包括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这意味着在营改增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认证和抵扣。
综上所述,在营改增之后,运费抵扣进项税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营改增前,运费可以计算抵扣7%的进项税额,但是营改增之后,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运费抵扣进项税的政策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需要注意政策的更新和调整。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