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政法干警考试网公示和录取后如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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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4:33:24
吉林政法干警考试的录取流程如下:
公示阶段:
1. 对于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考生,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上报中央。相关院校随后依据拟录取名单进行复试,复试通过的人员将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2. 报考专科、本科和二学位职位的考生,经过相同流程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直接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同样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严重问题影响录取,将取消该考生资格。暂时无法核实的问题,将先暂缓录取,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取或取消。
如果公示后职位合格考生人数不足原计划,可能需要调整或取消招录计划。
录取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9月15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按照相关标准提交给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随后,相关院校会根据提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入学后,院校会将最终的录取名单上报至所在省级招办备案,以完成整个录取程序。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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