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安全员配备数量的方法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12:20:44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时,必须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资质序列,特级资质的企业应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而二级及以下资质的企业则需配备不少于3人。
对于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而言,一级资质企业需要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二级及以下资质的企业则需配备不少于2人。劳务分包资质序列的企业则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总承包单位的项目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需要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对于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来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需要1人,1万到5万平方米的工程需要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则需要3人,并且需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应根据工程合同价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需要1人,5000万到1亿元的工程需要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则需要3人,并且同样需要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也需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承包单位至少需要配备1人,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来增加。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至200人的,需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则需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施工危险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确保不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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