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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药监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有10个内设机构,负责不同领域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处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事务,维护机关秩序与稳定,提供后勤服务与接待,并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对外交流、合作。

(二)人事科

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与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三)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工作,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进行行业统计。

(四)法制科

负责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与实施,组织拟订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审核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宜。

(五)行政许可办公室

统一受理市政府规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协调行政许可调研论证,负责资料归档、信息统计工作,并与市政务中心保持联系,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六)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调查食品安全状况,发布监管信息。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法定标准、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规范,调查安全状况,发布监管信息。

(八)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与质量管理规范,监管特殊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与使用,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再评价规定,监督中药材标准与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发布药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

(九)药品市场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购销规则与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特殊药品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

(十)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法定标准与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临床机构,发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信息。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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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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