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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专业级技术等级怎么划分

十三级作为员级岗位,通常要求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它属于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级别,意味着这一层级的岗位主要面向具有基础技术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从十一级到十三级依次降低,十三级则是最低级别,是新入职或技术能力尚在培养阶段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起点。

高级岗位包括七个等级,从一至七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则分为三个等级,从八级到十级。高级岗位的设置严格依据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副高级划分,而中级岗位则根据技术能力的中等水平来划分。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高级岗位的最高等级设置在省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二级岗位,在省辖市、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三级岗位。确需设置二级岗位时,需经省辖市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1:3:6。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低于主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综合确定。

高级岗位中的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各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任职需符合特定条件,如重大科研成果、学术技术领军人物、行业专家等。

总体而言,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划分和设置,旨在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和发展,促进事业单位的技术进步和社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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