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

1.选定评估方法

  该宗房地产有经济收益,适宜采用收益法。

  2.计算总收益。总收益应该为客观收益而不是实际收益。

  年总收益=50×12×900×(1-10%)=486000(元)

  3.计算总费用。

  (1)年管理费=486000×3.5%=17010(元)

  (2)年维修费=2500×900×1.5%=33750(元)

  (3)年税金=20×900=18000(元)

  (4)年保险费=2500×900×0.2%=4500(元)

  年总费用=(1)+(2)+(3)+(4)

  =17010+33750+18000+4500=73260(元)

  4.计算房地产净收益。

  年房地产净收益=年总收益-年总费用

  =486000-73260=412740(元)

  5.计算房屋净收益。

  (1)计算年贬值额

  年贬值额本来是应该根据房屋的耐用年限而确定,但是,在本例中,土地使用年限小于房屋耐用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这样,房屋的重置价必须在可使用期限内全部收回。因此,房地产使用者可使用的年限为50-2=48年,并且不计算残值。本例中,房地产使用权年期届满,地上建筑物一并由政府无偿收回。

  年贬值额=建筑物重置价/使用年限=(2500×900)/48=46875(元)

  (2)计算房屋现值。

  房屋现值=房屋重置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数(2008-2004)

  =2500×900-46875×4=2062500(元)

  (3)计算房屋净收益(假设房屋收益年期为无限年期)。

  房屋净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资本化率

  =2062500×8%=165000(元)

  6.计算土地净收益。

  土地年净收益=年房地产净收益-房屋年净收益

  =412740-165000=247740(元)

  7.计算土地使用权价值。土地使用权在2008年3月的剩余使用年期为50-6=44(年)。

  =247740×(P/A,7%,44)

  =3358836.15(元)

  单价=3358836.15/500=6717.67(元)

  8.评估结果

  本宗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3月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3358836.15元,单价为每平方米6717.67元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