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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标准分级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准则,作为实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强化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环境。

1. 基本术语

- 高处作业:指在2米及以上(含2米)存在坠落风险的作业区域,基准面是指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

- 坠落高度基准面:作业人员可能坠落的最低水平面。

- 最低坠落着落点: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点。

- 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最高点至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2. 作业分级

- 一级高处作业:高度2-5米。

- 二级高处作业:高度5-15米。

- 三级高处作业:高度15-30米。

- 特级高处作业:高度30米以上。

3. 作业分类

- 一般高处作业:常规作业。

-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

- 强风高处作业:风速10.8米/秒及以上。

- 异温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环境。

- 雪天/雨天高处作业:遇雨雪天气。

- 夜间高处作业:人工照明下作业。

- 带电高处作业:接近或接触带电体。

- 悬空高处作业:无立足点。

- 抢救高处作业:灾害事故救援。

4. 作业标记

一般高处作业标记示例:三级,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标记示例: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扩展资料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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