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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应届大学毕业生如何落户天津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详细说明,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系列便利措施。首先,申请条件包括本市普通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户口需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申请所需材料则包括《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证》。

具体情形下,毕业生需提供不同材料。若毕业生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在天津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若能通过内部核查则无需提供)以及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如果毕业生与天津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所在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则可向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上,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单位同意落户声明。若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则可选择在单位所在地的区人才集体户办理落户。

对于在天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毕业生,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落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上,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而对于在天津无工作、无住房且无租房但有落户意愿的毕业生,则可以按照海河英才计划的规定统一办理落户。

综上所述,天津市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多样化的落户方式,旨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与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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