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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申报与受理

当单位欲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时,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向卫生部指定的受理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附录1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法人资格的证明复印件;

单位的简介;

详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及其简介;

实验室的相关资料;

所拥有的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已完成的工作总结报告,特别是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申请表可通过指定受理单位获取或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下载,所有申请资料需准备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以及电子版一份,使用A4规格纸张,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所有内容需填写完整、清晰,且不得修改,原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资料核对无误后,接收人和呈递人需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资料接收单》上签字,一式两份,各持一份,一份归档备查。受理单位将按照规定对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经审核人和复核人签字。

如果资料满足受理条件,受理单位将在5日内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告知专家评审期限。通知书需分发给申请单位、卫生部、技术评估单位,并归档保存。若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不受理原因并盖章,同样分发给申请单位、卫生部并归档。

最后,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日内,将复印件及受理通知书转交给卫生部指定的技术评估单位进行后续评估。

扩展资料

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是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保证资质审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进一步强化评价机构依法开展评价工作,提升对评价机构技术人员及评价能力的要求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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