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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执业范围进修医院

医师在注册后,根据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 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同时得到所在执业机构的同意,计划从事新的相应专业。

2. 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专业进修满两年,或者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得到所在执业机构的同意,计划从事所受培训的专业。跨类别变更专业时,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

(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

(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

(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

(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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