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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第六中学学校条例

闽侯第六中学学校条例详细规定了各项评选标准,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和良好集体氛围。

一、三好学生评选要求学生在品德、学习和身体三个方面表现优秀。品德方面,学生需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集体,尊重师长,成绩等级为“优秀”。学习上,初中生需平均分80分以上,且所有科目及格,高中生则要求所有科目及格且语、数、英平均分达70分。身体健康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需同时满足三好学生条件,并担任班级或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三、十佳学生标兵是各年段最优秀的学生,由德育处讨论决定,通过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注重集体凝聚力、目标明确、工作计划落实以及良好学风。班级无违法现象,学习氛围浓厚,体育合格率高。

五、文明宿舍要求内务整洁,安全有序,无违规行为,强调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和安全规定。

六、各类评先名单需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德育处,乘坐非法车辆、违规行为的学生不得参选。

各类先进名额分配明确,如校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十佳学生标兵都有具体的评选标准和名额限制。相关表格需在4月15日前提交给郑炳灼老师。

通过这些条例,闽侯第六中学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营造和谐、积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扩展资料

闽侯第六中学坐落于福州地区大学城所在地------闽侯县上街镇赤塘山麓,是一所普通的农村完全中学。现有49个教学班,在册学生数2500余人。校园面积66余亩,总建筑面积17920平方米。学校依山而建,楼宇错落有致。校园内绿树成荫,鲜花竞放,环境优美宁静。教育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装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农村完中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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