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及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四章 保障金使用管理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09:33:18
拉萨市的残疾人就业安置和保障金管理规定在第四章中详细阐述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机制。首先,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操作和管理由残疾人联合会全权负责。他们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收支计划和会计决算,经过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审核,最终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
保障金的财务管理采取严格的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保障金需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专户储存,确保资金的专用性。支出时,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需编制年度预算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批后从专户拨款。如果结余,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且利息收入归本金所有。
第二十条列出了保障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包括补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教育援助,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社区就业,支持农村残疾人的农业和多种经营活动,以及为改善残疾就业条件提供无障碍设施改造费用补贴和奖励优秀残疾人就业单位,以及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活动提供资助。
为了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人管理保障金,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市残疾人联合会需每年向市政府汇报并公开保障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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