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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区保安员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各分县市局内保大队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政审、考试合格者提交第八项三项材料后,各内保大队填写《长沙市公安局核发保安员证审批表》与受理材料及指纹卡一并报市局保安管理监督科。

(2)政审不合格者当场告知不能办理保安员证并及时通知保安从业单位适时清退,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然不合格者通知其不能申领保安员证。

3、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内保支队保安管理监督科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各内保大队提交的申请材料逐一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支队领导并统一建档备查。

3、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授权内保支队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3、时限:0.5个工作日

(四)颁证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内保支队保安管理监督科或各分县市局内保大队。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内保支队保安管理监督科负责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保安员制作《保安员证》。

(2)由各区县市内保大队组织的考试和保安员证申请,由各区县市内保大队领取《保安员证》并发放。

(3)对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直接到内保支队报名的由保安管理监督科直接发放《保安员证》。

3、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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