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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广泛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域。首要任务是执行国家和省级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并执行地方安全生产规范,规划全市的安全生产发展计划。该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监控全市安全形势,发布相关信息,并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负责全市的综合安全生产监督,制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材料、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市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监管,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

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也是监管重点,负责核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同时,监督行业安全生产规章的执行,监控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查处违规行为。

该局还负责组织政府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处理较大事故,确保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得到落实。在应急救援方面,负责协调和指挥救援工作,以及安全事故、行政执法和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

在项目管理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监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此外,还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管理。

最后,该局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处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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