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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局机构职能

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局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以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为目标。在职能转变与主要职责方面,教育局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与办法。

首先,教育局强化教育法制建设,完善执法监督系统,确保教育活动依法进行,促进教育体系的规范化与法治化。

其次,教育局加强统筹规划与宏观调控,协调指导全州教育发展,实施督导评估,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在巩固提高“两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工作方面,教育局致力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局建立健全教育行政决策与管理机制,强化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教育局事业科室的作用,承担教学业务指导、教学仪器配备、电化教育、勤工俭学、教师培训等业务工作。

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指导社会力量办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青少年校外教育。

在教师工作中,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长的培训,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归口管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

教育局领导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制定党委工作规划,指导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教育局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分配与管理各级教育经费,负责教育收费管理,监测经费使用情况,规划与指导学校点建设,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教育局指导督促直属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宏观指导全州教育系统的纪检及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教育局审批高中阶段的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县市对初中及以下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加强管理,确保政策法规的执行。

教育局指导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教育局承担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全面推动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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