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职业技能补贴怎么办理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3:48:29
失业保险职业技能补贴的办理流程较为明确。首先,失业的参保人需要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后的12个月内,前往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联网查询和失业保险参保信息的比对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打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包括:依法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36个月,以及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不同等级的证书,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初级证书的补贴不超过1000元,中级证书不超过1500元,高级证书不超过2000元。如果证书属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上浮200元。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如果他们完成职业培训后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应由职业培训机构向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鉴定。
职业介绍机构在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时,可向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统筹的经办机构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需填写职业培训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将获得职业培训优惠券。
职业培训机构免费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的费用,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完成职业培训后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费用,也将按规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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