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是怎么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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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7:13:18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领取流程:
1、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资格复核申请。
2、在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即时领取《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成都市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是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监管部门,负责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使用管理以及退出管理等工作。
扩展资料:
一、申请材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簿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4、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中心城区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
6、中心城区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7、外来务工人员劳动(聘用)合同;
8、外来务工人员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接到申请后的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系统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步:由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录入系统;
第三步: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在本辖区内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信息系统。
第五步: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经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示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对象保障资格,并出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第六步: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和其他申请对象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统一配租管理,摇号轮候选房。
参考资料来源:武侯区官网-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侯区官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年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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