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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从哪里来的

普通话,亦称现代标准汉语,其称谓与定义因地区而异。在中国大陆,它被称为“普通话”;在台湾,称为“国语”;在东南亚,则被称为“华语”。这些称谓均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并以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相对于其他语言,普通话、国语、华语在语音、词汇、语法上存在差异。

1955年,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被定为“普通话”。该名称明确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6年2月6日,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的定义,将其标准音、基础方言和语法规范以北京语音为基准,以北方话为基础,并吸收其他方言中有价值的词语。

普通话不等同于北京话,也不是最早的北京地方话。其语音标准是以北京语音为基准,但不照搬北京话的所有读音。词汇标准以北方话为基础,同时从其他方言中选取必要的词语。语法标准则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规范,这包括排除不典范的作品、排除文言文、限定五四时期以来的现代白话文,并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白话作品为规范。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建立在口语基础上,经过加工和提炼,但不等同于一般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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