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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1、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此时职工到手的就是已经扣除个税的工资了)申报个税是包括个人社保部分的,原因可以根据上面的分录进行分析,计提工资假如是10000,代扣的社保是1000,那实际发给员工的工资只是9000元,其中代扣一的个人社保1000元也是属于工资性质的,只是企业做为代扣代缴社保的义务人,在发工资的时候从工资中扣出来了,所以这个1000元个人社保部分也是申报个税的工资里面的,我们在进行个税申报时,应该按应付的计提工资进行申报,而不是实发工资,这里是包括个人的社保部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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