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怎么让浙大开出同意授予学位证明

开出同意授予学位证明方法如下:

1、毕业生向浙大学校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办理学位授予证明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教务部门审核资料,教务部门审批(特殊情况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教务部门印制学位授予证明,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印章。

4、毕业生(受托人),领取学位授予证明并签字登记即可。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