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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 如何积分入户

苏州吴江积分入户要由本人前往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申请,积分管理申请必备材料如下:

一、积分入学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二、积分入医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人子女在本区入园、入学的证明。

三、积分入户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户籍地县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在本区有居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享受上述相关待遇时,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出积分管理申请时,可一并提出积分入医、入学、入户申请,并按规定提供入医、入学、入户的必备材料。

各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建立申请人的新市民积分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第十二条申请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受理申请的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如居住地跨区镇变动,本人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持初次受理回执、变更后的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至现居住地镇(区)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办理手续,并重新填写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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