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虎色变成语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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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0 01:00:28
北宋时期,程颢和程颐兄弟二人,作为著名理学家,对后世影响深远。程颐,字正叔,年轻时就表现出卓越的才华,他拒绝了多位大臣的官职推荐,最终被朝廷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他不仅在朝廷担任崇政殿说书之职,为皇帝讲解经史,还致力于教育,培养了许多著名学者。他们的学说被后人称为“理学”,与南宋朱熹的“道学”共同构成了“程朱理学”。
程颢和程颐一生致力于研究事物原理,即“格物致知”,但同时也重视实践。程颐通过一个生动的故事,阐述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他说,老虎能伤人,即便是小孩子也知道。然而,人们谈论老虎时并不感到害怕,而曾被老虎咬伤的田夫听到老虎就大惊失色。这是因为田夫真正体验过老虎的危险。程颐将这一故事引申到治国理政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认为如果不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就无法治理好国家。这一观点奠定了宋儒实践出真知的理论基础,对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
程颐的学说不仅丰富了宋朝的文化,也成为了我国传统文化中宝贵的一部分。他提出的思想,至今仍对现代社会具有启发意义,提醒我们在追求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国家的繁荣与人民的福祉。
扩展资料
谈虎色变,中国成语,出自宋·《二程遗书》卷二上:“真知与常知异。常见一田夫,曾被虎伤,有人说虎伤人,众莫不惊,独田夫色动异于众。若虎能伤人,虽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尝真知。真知须如田夫乃是。” 用来比喻一提到可怕的事就情绪紧张起来,连脸色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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