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翰教育跑路普通人该怎么办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9:44:48
济南的情况也是一样。
重庆有人整理了一份举报信,并将其在共学之平台上传。
关于“京翰教育”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
尊敬的领导:
我本不想打扰您忙碌的日程,但“京翰教育”跑路事件发生后,家长们在各级教委、信访办、公安等部门反映问题,却未能获得准确回应。部分单位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课外培训合同纠纷,应通过诉讼解决。孩子们得知“重庆京翰跑路”后,哭着询问家长:我们的社会真的病了吗?还是我们被骗了,为什么没有人管?深思熟虑后,作为在外省打工的普通公民,我认为有必要站出来,对“京翰教育”是否经营不善或犯罪,或政府是否应该介入进行学习、梳理和明确。
以下引用的法律、政策条文、公司登记信息均为公开资料,引用的家长资料真实有效。我没有编造任何虚假材料或陈述,如有编造,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国家和重庆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强调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审批并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才能开展培训。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 号)规定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对民办学校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非营利性学校不取得办学收益,营利性学校可以取得收益。
3.《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1 号)要求设立非营利性机构需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明确培训机构与学生签订书面合同,规定收费期限和金额,并设立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监管。
二、京翰教育的违法事实
1. 多次批办学许可问题:重庆南岸区京翰英才教育培训学校(2021年7月前)、重庆市南岸区京翰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1年7月后)以及多个未取得许可的分校,存在挂靠有许可单位收取费用的问题。
2. 资金监管和资金抽逃:学费未进入监管账户,资金直接被抽逃至外地。
3. 长期预收费问题:违反规定收取长期费用,利用家长信任进行欺诈。
4. 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部分公司为空壳。
5. 恶意终止办学:拖欠工资,失联跑路。
三、举报请求
考虑到孩子的权益和追回被骗资金的机会,我们集体举报“京翰教育”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恳请相关部门成立监管工作组,对事件进行研究、协调、处理和回复。
此致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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