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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发起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的精神,该条款强调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教育事业,协会的成立正是基于这一法律框架。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是由全国民办教育家联谊会、北京华夏教育科学研究院、东方诺贝尔教育集团、中国民办教育报刊社、全国民办高校网、全国民办学校网以及北京鸿儒伟业教育咨询服务中心等机构共同发起的,旨在推动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会得以正式成立,并在法律框架内制定了详细的协会章程。其合法注册地点设在香港,注册号为:35164388-001-12-05-1,确保了其在法律上的合规性和权威性。

协会的总部设在北京,设有代表处,注册号为企外京驻字第167783号,这标志着协会在北京地区的运营和活动将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界的一股重要力量正式集结,对于推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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