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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办非盈利组织年末结转会计分录的步骤如下:

1. 将当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当期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和当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2. 处理非限定性净资产: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同时将各费用类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3. 处理限定性净资产: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4. 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二、民办非盈利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

1. 捐赠收入: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2. 会费收入: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

3. 提供服务收入:指根据章程等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如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4. 政府补助收入: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5. 商品销售收入: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所形成的收入。

6. 投资收益:指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

7.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以上内容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整理,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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