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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的已抵扣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一般来说,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企业会有退货的业务发生,会计人员在处理时除了要冲减成本,还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那么退货已抵扣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退货已抵扣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

1、采购退货,应按采购进货的原分录冲红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红字

2、也可用相反方向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收到退款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结转成本冲回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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