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投资性房地产与生产经营使用的房地产在取得时,他们的会计处理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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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20:17:45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取得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
2.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该确认条件与企业的一般资产的确认条件相同,并无特别之处。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确认
1.总的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即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这点上与普通资产的核算标准相同。
2.不同取得渠道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构成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按买价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例如:乙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在企业拥有的一块地皮上自行建造一幢商务办公楼,拟用于招租。工程期为1年,于2007年1月1日完工,于2007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工程期间发生人工费600万元,投入工程物资3 000万元,假定无相关税费。工程完工时,所占地皮的账面原价为5 000万元,累计摊销1 300万元。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A公司所建商务用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条件,应单独列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其会计处理如下:
①该商务楼的入账成本=3 000+600+5 000-1 300=7 300(万元);
②账务处理如下:
A.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3 000
贷:工程物资 3 000
B.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0
C.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在完工时列入工程成本
借:投资性房地产 3 700
累计摊销 1 300
贷:无形资产 5 000
D.将地上建筑物的工程成本在工程完工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3 600
贷:在建工程 3 600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则上也是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符合其他相关准则规定的按照相应的准则规定予以确定。比如债务重组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就应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来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与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就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生产经营用房地产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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