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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申报主治需要继续教育学分吗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学分。

不能跨年度汁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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