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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程款的拨款流程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通常来源于财政,需要进行单独核算。正确理解这一流程能够有效避免账务处理中的混乱。下面将结合工作实际,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账务处理的一般流程。

一、收到财政等基建拨款时,应根据核算需要设置“基建拨款”科目,如“以前年度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明细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二、使用拨款购买设备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设备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三、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时,应记录如下:

借:预付工程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

四、向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或自行购买材料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预付备料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预付备料款时)

贷:银行存款

五、向施工企业结算支付工程款时,应进行如下操作: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六、发生除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以外的并能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其他投资时,如购置房屋和办公家具等,应记录如下:

借:其他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七、发生江河清障、城市绿化、项目报废等特殊支出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报经批准后冲销有关资金来源: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

贷:待核销基建支出

八、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监理费等待摊投资时,应记录如下:

借:待摊投资—明细项目

贷:银行存款

待摊投资有直接分摊和间接分摊,间接分摊一般采用概算比例法和实际比例法两种。应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一并结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待摊投资

九、建设项目自用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待摊投资

贷:固定资产

十、资金来源方的各种本年拨款项目,在年度决算批复后,下年初建立新账时,即转入“以前年度拨款”项目: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十一、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的年末数,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第二年年初与相应的资金来源对冲: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同时,在单位经费账上记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至此,建设单位基本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建设成果亦全面反映在单位经费账上。因此说,只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财经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工作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同时也是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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