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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把消防栓撞坏了现要请师傅一

小区突然遭遇火灾,消防队员及时赶到,但消防栓无法使用……不管你住在哪个小区,一定不会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11月9日,《成都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建筑物的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或改造等需要的经费,由专项维修资金列支。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调查走访了市区十个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现状,发现当小区消防栓等设施损坏时,大多数小区要动用维修资金不太容易。

  成熟小区

  更换消防栓 物业出钱

  位于玉双路附近的东方花园是一个已经入住6年的居民小区。11层的住宅楼,8个单元,每层楼配有一个消防栓以及烟头报警器、消防喷头等设备。底楼的停车场中,三个车位间有一个灭火器。在每个单元的一楼楼道中,也有一个灭火器。成都商报记者随意走进一个单元,发现消防栓上贴着检查记录,记录着阀门等设施的各种情况。

  负责东方花园物管工作的瑞信物业公司保安部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每个月都会检查消防设备,大约三个月或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在检修时如果发现消防栓或灭火器有故障需要更换,通常都是物业公司支付这笔费用。如果这些设施坏了,公司必须马上维修,不会通知业委会动用维修资金。但是如果是类似消防门这样的大型设备需要更换的话,可能物业公司就无法承担了。必须通过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来协商,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不过,目前还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位于府青路二段的万科金色花园小区,是2005年建成使用的。万科物业公司负责安保的主管林谊介绍,物业公司每个月都会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每个季度都会对消防栓进行检修,发现损坏的就立即更换,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林谊表示,目前物业公司还没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但是在消防主机等大型消防设备需要维修更新时,物业公司将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交所需款项明细,然后由业主委员会评估后公示,并挨家挨户征求所有小区住户的意见,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向上申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居民大院

  消防设施不齐全

  华油路138号居民大院,连小区名字都没有。7层的住宅楼,一个单元仅有两个灭火器,还是坏的。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建于1992年。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会计辛大姐称,居民大院根本就没有开发商,多数住户是租住户,从来没交过专项维修资金,“每个月只交4元5角垃圾费”。辛大姐说,这里的居民也从来没有问起过消防设备的问题,万一突发火灾,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祥和里五号院也属于老小区,同样没有物管。院内两幢楼,每单元配有一个灭火器。但记者在小区内并没有发现消防栓。院内的门卫说,平时来检查消防设备的都是社区工作人员,他们并不知道专项维修资金的事情。“如果坏了肯定由社区管。”

  难收维修资金

  水泵“带病工作”

  星辉东路府河苑小区负责给大楼供水的水泵已经8年没有检修过,出现了设备老化的问题。一旦水泵损坏,发生火灾时,小区的消防栓将无水可用。

  府河苑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张姓主管称,府河苑小区建于2002年,当时国家还没有颁布住宅专项资金的政策,小区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今年5月,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以要检修水泵、电梯、监控设备等理由,开始向245家业主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但收了几个月,还有84家没有交。这些业主给出的理由是,府河苑小区的开发商没有缴纳1至3层商用房的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基金收不齐,业主委员会觉得现在启用专项维修资金损害了已经缴费的业主的利益,因此一直拒绝签字。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水泵已经出现了设备老化的问题,还在“带病工作”。虽然消防栓检查记录的登记时间每个月都在更新,消防栓状况良好,但一旦水泵坏掉,整座大楼将无水可用,消防栓就成了摆设。

  消防:

  应由各部门协调

  昨日,参与《成都市消防条例》立法的成都消防支队法制科何科长说,关于建筑物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的经费由专项维修资金列支的规定,是指条例实施以后,有条件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就可以支出使用。至于专项维修资金收不齐,业主委员会拒绝签字等情况,应该由物业公司等部门相互协调,没有专项资金的小区可以由业主向相关部门申请,建设一些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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