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交的学历是假的,后来又申请了成人学历,可以到公司变更吗
- 培训职业
- 2025-06-20 14:50:4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限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换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员工使用虚构的学历证书,谎称自己具有符合公司要求的学历,属于欺诈行为。
用人单位在误以为该员工确实具有该学历的认识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即使后来又申请了成人学历,但并不因此而抵消进入公司时提供虚假学历的欺诈行为。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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