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执业药师应具备的条件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14:34:13
药店销售的商品大多是有治病功效的药品,因此有着严苛的审核标准。具体有以下4点值得注意: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2、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3、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且《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药店人员、硬件和软件1、人员要有药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具体条件要看拟开办的药店是处于县城以上的区域还是在乡镇或村,区域不同条件可能不一样,这要看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2、硬件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它要能符合贮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总体条件,处于不同区域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一样。
一般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3、软件必须制定有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款,并能认真执行这些工作制度,要做到有据或可查(即执行制度要有记录)。
以上便是开办药店的一些必要步骤,当然,具体的情况各省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到当地药监局进行详细的咨询。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医药行业,事关老百姓的健康,我们不仅要掌握必要的经营之道,还需要提供健康的药品,让大家买的放心,用的安心,这才是一个好的药店最关键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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