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联丢失可以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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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9 12:47:52
法律分析:不可以作废,更不可以冲红重开,处理方法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入账,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丢失记账联的,可以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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