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经营活动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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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4:35:10
首先要理解筹建期:
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国家税务总局97年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筹建期,是已生产经营之日止筹建期就结束。不存在筹建和生产共存的情况。
其账务处理按生产经营的正常处理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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