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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是怎么录取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选择需与获得的我校考试合格证上的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我校遵循天津市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依据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专业志愿录取上,我们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对于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录取,考生需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天津市招生计划,我们将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规则也规定,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将作为我们录取的依据,将根据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同分情况,我们将优先录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将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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