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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流程

办理流程:首先,登录“本地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社服务窗口”,在线填写注册表单并进行申报材料登记。网上核准后,需打印相关表格,并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窗口或寄送送达。领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如选择窗口办理,则需向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有误但可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环节,受理后审查人员会进行材料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若符合审批条件,将通过审批,出具同意设立批文,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人需按约定方式到所在地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相关批文和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举办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经历。学校需有明确名称、组织机构和学校章程,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条件。学校需配备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具备健全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和大纲,充足资金和稳定经费来源,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需达标。学校举办者需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达到相应标准。

所需材料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学校举办者应具备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需达到一定标准,注册资金符合要求。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需具备相应资格,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需设理事长或董事长,并向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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