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5:05:08
山西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品德条件,申报人员需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其次,学历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关于资历条件,申报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满5年,具体为2016年底前任高级工程师。如果持有工程类硕士及以上学位,则任高级工程师满4年,具体为2017年底前任高级工程师。对于来自民营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如通过核准备案的其他工程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转评获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在工作能力条件方面,任高级工程师期间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创建的创新中心(平台)获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项以上;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以上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三项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技术工作,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三项以上大型企业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三项以上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一项以上国家级或两项以上省(部)级技术标准(含团体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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